我院成功举办“扫黑除恶”若干问题的学术讲座
发布人:杜焰  发布时间:2018-05-24   浏览次数:10

(学生记者颜美宁扶亚楠)2018年5月23日下午15时,我院特邀最高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所信息部副主任石磊博士文治楼二楼会议室为我院研究生带来了“扫黑除恶”若干问题的学术讲座,此次讲座由我院副院长童德华教授担任主持,刘代华老师参与此次讲座,部分硕博研究生到场聆听。

院长简要介绍了石磊博士的研究领域学术上的卓越成就,并希望我院研究生们向石磊博士学习,潜心学术。讲座伊始,石磊博士以2018年出台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为切入点,深入讲解了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刑事政策演变。根据这一变化,石磊博士指出,以往的司法实践明确依据黑社会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非法控制特征予以判断,2018年的指导意见直接让组织特征和经济特征的判断放弃了一刀切的模式,这就形成了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同时存在的司法现象。对此,石磊博士表示,两种标准的存在具有现实需要的可能性,但地方标准要受国家标准的制约,国家标准负责定性,地方标准负责定量。

  谈到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恶势力的司法认定。石磊博士讲到,恶势力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雏形,并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具备了黑社会组织的特征。2018年指导意见给恶势力规定的18种常见犯罪仅仅是经验的归纳和总结,在具体认定时,必须结合个案综合判断,既不能以具体犯罪的认定取代了恶势力的认定,也不能以恶势力的认定取代了具体犯罪的判断。

  最后,针对第一次出现在规范性文件中的“软暴力”,石磊博士用跟踪、雇佣广场舞大妈跳舞等通俗易懂的案例予以阐释,并指出,这种刑事司法的变化展现了我国刑事司法轻缓化的发展趋势。

石磊博士深入浅出的讲解,为我院师生带来了一场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刑事司法实践的精彩盛宴,本次讲座不仅让大家了解了扫黑除恶的相关问题,同时要把握时代发展趋势,通过归纳总结理论联系实际将刑法理论更好地融会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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