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司法学院考核与成绩补充规定
发布人:匡华  发布时间:2018-07-06   浏览次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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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学生考核与成绩,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刑事司法学院就考核与成绩做以下补充规定:

  1. 考试命题。考试形式设计必须符合学校规定,试题难易适度,内容符合政治要求,无错别字,分值累加无误。专业必修课应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采用考核方式的,应考虑全面、科学、合理的原则。注意保密。

  2. 阅卷。阅卷应当按照学校发布的阅卷规范进行,字迹工整、规范,算分准确,不得涂改。确有必须涂改的,需要签名确认。核分准确。

  3. 登分。登分要认真,不得有误。

  4. 试卷提交。试卷阅完,登完分后应将所有材料装入试卷袋。并填写完整。

  5. 违反上述规定将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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