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李波老师荣获第六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二等奖
发布人:邓翠平  发布时间:2018-07-09   浏览次数:10

新闻网讯(学生记者  颜美宁)201878日,中国法学会主办第十三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在上海举行,主题为“新时代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格局”。论坛现场举行了第“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的颁奖仪式。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青年教师李波老师出席论坛,其论文规范保护目的理论与过失犯的归责限制》(发表于《中外法学》2017年第6期一文,荣获第“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二等奖。

“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是由中国法学会主办,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承办,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协办的部级奖励,面向全国未满40周岁的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是中国青年法学研究成果的最高奖项。本届终评专家由陈冀平、张文显、王其江等22法学界权威专家学者组成,在352件作品中遴选出一等奖作品1件、二等奖作品5件、三等奖作品11件、提名奖作品21件。我校李波老师的论文《规范保护目的理论》荣获二等奖。获奖理由为:“规范保护目的理论是实现归责的重要内容之一,《规范保护目的理论与过失犯的归责限制》一文采用客观归责中的规范保护目的理论对过失犯的归责问题做了较为深入的研究。论文提供了一种可资借鉴的限制过失犯归责范围的路径,并且对此做了充分的论证,表明作者具有较为扎实的刑法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科研写作能力。”



不问收获,但求耕耘,科研路上喜得硕果

李波老师2016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同年7月来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任教,迄今已有两年。两年中他在国家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5篇,其中两篇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刑事法学》全文转载,两篇论文作为封面论文被重点予以推荐。两年中他先后斩获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以及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各一项。他参加了陈兴良教授主编的《罪名指南》(第三版)的撰写工作,负责组织考试作弊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等24个罪名的撰写工作;他还参加了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姜敏教授主持的《德国刑法与美国刑法之比较》(马克斯·杜铂等著)的翻译工作,负责正当化事由与免责事由两章。这一系列成果的取得,与李老师平时的勤奋是分不开的。据他的女儿说,“爸爸几乎每天晚上都要熬夜。”在授课之余,李老师没有出去旅游,而是把大部分时间用在科研上,即使在颈椎病发作期间仍然“不问收获,但求耕耘”。“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句耳熟能详的歌词说明,李老师今天的收获是上天对他的勤奋和努力的回报。

勤学善思,厚积薄发,博学多才其来有自

从李老师的简历得知,读博之前他曾任教多年,为了追求学术理想,2011年离开家乡前往北京大学法学院访学。这一年间,李老师没有像有些老师那样“访而不学”,而是一头扎进学习充电中。作为中国最高学府,北大汇集了各方面的顶尖学者,站在学术的最前沿。这期间,李老师听了陈兴良教授的《刑法总论》、梁根林教授的《刑事政策学》、白建军教授的《关系犯罪学》《法律实证分析》等课程,在学术品味上有了很大的提升。为了争取更多在北大学习的时间,李老师想到了考博。就在那段时间,除了听课,李老师从早晨7点到晚上10点,几乎把全部的时间都用在准备考博上。功夫不负有心人,李老师顺利通过了博士生入学考试,成为北京大学法学院2012级博士生中的一员。读博期间,他先后担任博士班的班长与党支部书记,在学术、生活等方面关心同学,积极组织科研活动,为博士生学术发展献计献策。博士一年级的时候,李老师与同学邵六益、邹兵建、孙海波等人组织了“畅春法学沙龙”,为博士生学术交流搭建了一个理想的平台。博士二年级的时候,李老师与同学邹兵建合作申请了北京大学才斋奖学金项目“法治中国视野下刑法因果关系理论的再反思”,由于两个人都非常努力,超额完成项目要求的任务,最终被评为优秀。李老师的学术水平在北大学习期间有了质的飞跃,荣获了北京大学学术创新奖、科研成果奖等荣誉。

研精竭虑,废寝忘食,博士论文广受好评

2018年,李波老师的博士论文《过失犯中的规范保护目的理论研究》在法律出版社出版。为了撰写博士论文,他搜集了100多万字的中外文一手资料,做了30多万字的读书笔记,最终赢得众多专家学者一致好评。例如,北京大学法学院陈兴良教授认为:“这是对规范保护目的理论最为深入的研究,无论是理论的深度还是资料的丰富,都是令人赞叹的,值得肯定!”北京大学法学院刑法学科召集人王新教授认为,本书“具有前沿性的理论意义,在许多方面填补了国内在此问题上的空白。”北京大学法学院江溯教授认为,李波的研究“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对司法实践也具有重要借鉴意义。”东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刘艳红教授强调,“目前我国刑法学界存在着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的争论,李波的思维方式明显侧重于实质解释论。可贵的是,一般的实质解释论者都过于拘泥于法益的概念,李波则有所超越。他认为在构成要件解释中确定哪些法益侵害是值得处罚的,要看规范保护目的,由此深化了法益与规范关系的讨论,推动了实质解释论的进一步发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法学科带头人齐文远教授指出,李波“深刻阐述了规范保护目的理论的原理,不仅对深化刑法解释学具有重要意义,也提供了一种可资借鉴的限制过失犯归责范围的路径。”

春风化雨,诲人不倦,众学子之良师益友

来到中南之后,李老师没有放松对自己的要求,但由于爱人没有一同来汉,学术和生活上就遇到一些困难。在齐文远教授、夏勇教授、胡向阳院长、李宏书记的亲切关怀下,李老师克服困难,走在教学科研的第一线。学校要求每位任课老师每年完成208课时的工作量,李老师每年都是超额完成。在课余时间,他总是尽可能答复学生的提问,为他们学习和生活中所遇到的困惑和困难提供咨询和力所能及的帮助,可谓殚精竭虑,任劳任怨。2017年11月18日,应学院“南湖青年刑法沙龙”的邀请,李老师在文治楼二楼会议室为大家奉献了一场有关“规范保护目的理论与过失犯的归责限制”的精彩报告。同年12月,李老师应邀赴武汉大学法学院做学术讲座,也深获师生好评。当问及李老师有何遗憾时,他说:“因为时间有限,这方面做的多一些,那方面就做得少一些。虽然科研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我还是期待有机会弥补两个遗憾:不能陪女儿多玩耍是我的一个憾事,不能多与同学们交流,不能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帮助是另一个憾事。在将来的生活中,我会尽力平衡好这几个方面,争取既能保证学术产出,又能跟同学们多交流沟通,能多陪陪女儿。他们都是我最重要的人。”

开拓进取,锐意创新,服务中国法治建设

读博之前,李老师主要从事犯罪学与刑事政策学的研究;读博之后,在陈兴良教授的影响之下,李老师在刑法教义学方面投入了很大的精力,并有多篇高质量的学术论著产出;现在,李老师又开始在刑罚社会学方面开拓进取。从目前中国刑法研究状况来看,与刑罚论相比,学者更为关注犯罪论,这样反映了中国刑法学研究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在陈兴良教授、张明楷教授的倡导下,刑法教义学研究日益成为显学,为立法与司法工作提供了不可忽视的智力支持。但是,刑法学不仅包括犯罪论,还包括刑罚论;刑法学不仅包括体系之内的教义研究,还包括体系之外的跨学科研究。就刑罚问题而言,当前学者关注不多,分歧较少,但这并不能说明刑罚研究已经成熟。恰恰相反,中国刑罚研究还处于尚未起步的阶段,不仅刑罚教义学研究面临不足,跨学科的研究更为缺乏。在这种状况之下,李波老师勇于开拓,在刑罚社会学方面趟出一条路来。他不仅关注刑罚社会学的学科建设,致力于学术史与方法论方面的建构,还联系中国刑罚实践,利用社会学的知识与方法致力于分析中国刑罚制度与实践。“社会生活是极为复杂的,有许多因素是我们所不了解的,是看不见的,却影响着社会的运转。”对于刑罚制度与实践来说,也是如此。李波老师指出:“我们的任务就是找出这些影响刑罚制度运作的因素,无论是看得见的还是看不见的,无论是政治上的还是文化上的,探知其影响刑罚运作的方式、程度以及后果。只有这样才会明白何种刑罚制度与政策更符合社会理想,何种刑罚实践更能满足现实需要。”

虽然李老师勇于创新,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但他始终认为,“这些微不足道的成绩是在学校和学院领导的关心和帮助之下取得的,我非常感谢齐文远教授、夏勇教授、胡向阳院长、李宏书记以及诸位同事对我的支持和厚爱。”李老师的谦虚低调使他在学院师生中受到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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