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司法学院研究生2018年暑假期间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人:彭倩  发布时间:2018-07-09   浏览次数:12

各位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8年假期间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现就进一步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及开学时间

2018年暑假放假时间为:7月14日—8月31日。

9月1日、2日学生报到注册,9月3日(周一)正式上课。

2018级研究生新生报到时间为9月1日(周六)全天,地点在南湖校区。

二、有关工作安排

1.文明安全离校

请各位同学在假期离校前,请妥善保管好自身财物;并注意用电安全,离开寝室时,请自觉关闭、切断所有电器、电源,并锁好门、关好窗。

2.留校研究生登记

暑假留校学生在网上学生事务大厅通过“节假日留(离)校申请表”模块进行申请

请每位同学认真阅读并签署《高等学校寒假安全告知书》,将回执联由班长收齐于2018年79日前统一提交至文治楼204

4.上报返校情况

全体研究生应严格遵守学校暑假休假的时间规定,按时返校注册。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在9月2日前通过自助终端机(文添楼一楼大厅)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请各班长将本班博士或硕士于2018年9月3日前将《研究生返校情况统计表》发送至辅导员。其中,未到类型包括:

1)因出国而不在校的学生,需备注前往国家和学校;

2)经导师安排在国内其它省市实习或参与项目的,需备注导师姓名和课题名称;

3)因病、因事不能到校的学生,需备注简要病情、事情;

4)其他特殊类型,需注明具体事由。

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到校的同学必须于2018年9月2日前向班长、辅导员电话请假,并于9月3日到学院销假。9月3日仍未到校也未请假的同学需书面说明原因,并同时请导师、辅导员和院党委书记签字后,到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销假(病假须凭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书面证明销假)。无故逾期不办理请假手续者作违纪处理。

三、妥善安排好假期实习、学习和生活

1.各位研究生请在寒假期间开展有意义的社会实践活动,密切关注灾害预报信息,及早部署活动地点、出行路线、交通工具选择上进行科学安排,增强防范意识和防护训练;提高警惕,及时调整出行计划,自觉远离易发生山洪、雷击、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危险地区。增强关注社会的责任感,自觉抵制传销、迷信、邪教等活动。

2.强化防火、防盗措施。加强旅行交通、戏水游泳、防火防盗、防诈骗、防事故等各环节的安全防范意识。

《高等学校寒假安全告知书》

《研究生返校情况统计表》

                                                刑事司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8年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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