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刑法的风险转向”讲座成功举办
发布人:彭倩  发布时间:2018-11-23   浏览次数:764

(学生记者张水迁李秋昀)1118日下午3时整,由我院、刑事科学研究中心、东盟刑事法研究中心共同举办学术讲座在文治楼二楼会议室成功举办本次讲座主题为“现代刑法的风险转向”。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焦旭鹏副研究员应邀担任主讲人。我院童德华副院长作为主持人,杨柳副教授、李波老师参与此次讲座,近100名硕、博研究生到场学习聆听。


      童德华教授首先对焦旭鹏副研究员莅临我院开展学术工作表示感谢,并简单介绍了焦旭鹏副研究员的学术经历以及在刑法领域的影响力。紧接着,讲座便沿着问题意识、知识传统、方法论立场、实例分析层层展开。焦旭鹏副研究员指出,晚近逾二十年来的刑法发展存在刑法观上的聚讼,应反思检讨刑法观。刑法观不仅反映在刑事立法上,更反映了社会的需要。我们应从社会学层面来把握刑法观,并从科技革命影响社会整体变迁的知识传统追根溯源。然后,焦旭鹏副研究员结合我国农业社会、工业社会、风险社会的多种社会侧面,指出中国刑法正在发生现代刑法的风险转向,风险刑法观有其价值,比如风险刑法理论并不以倡导刑法扩张为己任,而是对于已经扩张的刑法提供理论解释并要求界定其妥当限度。最后,焦旭鹏副研究员立足于风险刑法观,重点讲解了刑法谦抑性原则。



童德华教授对焦旭鹏副研究员的讲座给予了高度赞赏,并做出了精彩点评。针对风险社会,童德华教授就如何从立法和司法层面回应社会需要发表了见解。同时,童德华教授认为,法教义学并非唯一的研究视角,张明楷教授的风险文化理论同样可以为我们提供研究思路。



杨柳副教授认为,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的分类基础是政治经济学,风险社会的分类基础是风险存在大小或者多少。在社会变迁和刑法立法观方面,风险刑法并不是刑法扩张的理论基础。李波老师对焦旭鹏副研究员的观点表示赞同,并基于对风险刑法理论发展根基的梳理,谈及了自己对罪刑法定原则的理解。

本次学术讲座的开展,有利于我院学生更好的掌握学术动向,了解风险社会理论的发展现状,并鼓励我院学子在加强专业知识学习的同时,广泛阅读,拓展知识的深度与广度。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 Copyright © 2015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