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向阳教授被聘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首批司法技术专家”
发布人:杨雨晴  发布时间:2019-01-15   浏览次数:654

为充分利用我省社会优质技术资源服务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和司法技术工作,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我省范围内从事相关专业的专家、学者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中,经过报名、推荐和评审,遴选了29名专家,建立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首批“法医类、物证类”司法技术专家库,其中法医类22名,物证类7人。我院胡向阳教授被聘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首批物证类司法技术专家”。




  201919日上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法院审判楼205会议室隆重召开了首批司法技术专家聘任大会。省高级人民法院李群星副院长,省高院司法鉴定、省高法各审判庭、省司法厅、省司法鉴定协会等单位领导,以及受聘任的专家门出席了会议,大会由省高院司法鉴定处张俊芳处长主持。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群星及司法鉴定处领导为受聘专家颁发了聘书。



李群星副院长在发言中指出,湖北省法院司法技术专家库的成立对于保障司法公正、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树立司法权威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要充分利用专家在专业技术方面的优势,为法官审核重大、疑难案件中的司法鉴定意见提供权威、专业的咨询,增强法官审核判断能力,作出客观公正的裁判,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法律的权威,提升法院的形象。

胡向阳教授在发言中指出,实行专家“会检制度”,是法院司法技术工作的有益探索和创新。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对解决司法技术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办案质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着积极的、重要的意义。并代表受聘专家表示:荣幸之至,衷心感谢;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听从召唤,尽职尽责;客观公正,彰显正义。

至此,胡向阳教授已是最高人民法院、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专家。胡教授受理过3000余件物证鉴定,无一错鉴,是轰动地一时的“雷洋”案专案组指定的现场分析、重建专家,曾被评为“湖北省优秀司法鉴定人”、获得过“个人二等功”,在业内享有很高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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