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研究生“三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彭倩  发布时间:2019-03-05   浏览次数:311

为充分调动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的积极性,增强研究生创新实践能力,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和激励机制,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三助”管理办法(修订)》(中南大研字〔201816号)的要求,我院2019年研究生“三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1.助研岗位由科研课题组提供,具体工作职责和工作量按科研课题负责人的要求确定。

2.助教岗位、助管岗位

岗位类别

人数

刑法学导师组助教

4

侦查学导师组助教

2

治安学导师组助教

1

助管

5

合计

12

二、招聘对象

助教、助研岗位申请者须为我院基本学制内全日制非在职在校学习的一、二年级硕士研究生。申请“三助”岗位的研究生,须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工作责任心强,学有余力。课程考核不及格或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者,不得应聘“三助”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经济困难的研究生;每位研究生不能同时应聘两个及以上岗位。

研究生担任“三助”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中止“三助”工作。

(一)学习成绩大幅下降;

(二)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

(三)不能胜任岗位要求;

(四)其它原因无法继续履行“三助”岗位职责。

三、岗位招聘录用

1.录用:请符合招聘条件的申请人于36日前提交申请表(见附件)至文治楼204,学院对应聘研究生进行考核,择优录用。

2.培训: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安排专门时间对受聘研究生进行统一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工作职责、岗位要求、劳动纪律、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等,培训合格后正式上岗工作;不参加培训者,不予安排上岗。

3.津贴:岗位津贴标准,根据岗位与工作任务确定,一般为每岗每月300元;每学期按5个月发放。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表.doc  

刑事司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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