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司法学院关于选拔省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第六期学员的通知
发布人:卓张鹏  发布时间:2019-05-13   浏览次数:10

2017级各团支部:

根据团省委、省教育厅《关于选拔省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第六期学员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现正式启动第六期湖北省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学员报名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理想信念坚定,政治表现好;

2.品学兼优,积极上进,勇于创新,培养潜力大;

3.吃苦耐劳,踏实勤奋,作风正派,乐于奉献,群众观念强;

4.具有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在学生中有一定的积极影响力;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特别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

6.现在本科二年级就读;

7.各科成绩无不及格情况;

8.身心健康;

9.年龄不超过23周岁(199681日以后出生)。

二、推荐名额:

1.志愿在本科毕业后到省内基层(乡镇、村)工作的学员,学院推荐1-3名优秀学生。

2.爱党爱国、拥护团结、综合素质较高的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学员,学院推荐1-2名优秀学生。

三、培养时间

本科二年级至四年级

四、选拔方式

培养对象选拔工作,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由校团委负责组织实施,采取以下方式和步骤进行:

1.青马班咨询。为方便学生更深入了解省“青马工程”,特邀请我校省第五期“青马班”学员通过QQ群方式进行政策宣讲和经验分享。有报名意向的同学可以加入QQ群详细咨询。

群名称:中南大省青马班交流QQ

群号:630405119

2.学院推荐(517日前)。对照人选条件,各学院可推荐优秀学生,推荐人选须经学院党委研究确定,各学院在报送推荐人选时要对人选进行排序,推荐表须由学院党委领导签署意见并盖章。

3.面试考核(521日前)。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成立学校面试选拔工作考核组,负责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考核遴选,按照考核情况进行排序并遴选产生推荐学员名单(其中:志愿在本科毕业后到省内基层(乡镇、村)工作的推荐学员不超过8名;爱党爱国、拥护团结、综合素质较高的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学员不超过5名)。

4.学校推荐(522日前)。推荐人选经学校党委集体研究确定,并报党委主要领导签名后,推荐报送至团省委。

5.考试选拔(时间待定)。集中组织笔试、面试和心理测试,结合成绩确定考察人选。

6.组织考察(时间待定)。团省委、省教育厅成立考察组,对各高校推荐人选进行考察遴选,择优确定50名左右培养对象并进行体检。

7.体检(6月份)。集中组织体检,确定拟录取名单。

8.省委审定(6月份)。拟定人选报省委审定后,开始第六期学员培养工作。

五、工作要求

请报名参加选拔的同学按照通知要求准备材料,并于516日中午12:15前,将推荐表(见附件1)、推荐人选现实表现材料(800字,参考模板见附件2)、承诺书(附件3)和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电子版发送至xssf2017@qq.com,纸质版(正反双面打印)报送至文治楼一楼大厅。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委员会

2019513


附件1.学员推荐表.doc

附件2.拟推荐人选现实表现材料(模板).docx

附件3.承诺书.doc

附件4.省“青马工程”第六期学员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5.省“青马工程”第六期学员推荐汇总表(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学员).docx

附件6.“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简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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