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积极推进标杆课建设的通知
发布人:匡华  发布时间:2019-09-18   浏览次数:10

各位标杆课立项负责人:

 

2019 年标杆课程培育项目是全面贯彻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文件要求和我校本科教学质量全面提升计划,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升本科教学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行动,也是打造“金课”,推进“一流”课程建设的重要内容。学校将以标杆课程培育项目的建设、应用、推广为抓手,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实现本科教育内涵式发展。

学校要求各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深入研究标杆课程培育方案,注重过程管理,因课制宜,在教学内容上合理增加课程难度、拓展课程深度,在授课方式方法上将现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元素充分融入课堂教学,在考核方式上加强学习过程考核,打造有深度、有难度、有挑战度的“金课”,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教务部将加强检查指导,保证课程建设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坚决避免出现“重申报,轻培育”等现象。学校教学评估与督导中心将对标杆课的建设进行督导、检查。

根据学校立项文件和秋季学校教学工作会议的要求,标杆课的建设应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 认真备课,教案撰写规范;增加课程讲授的难度和深度,注意内容创新。

  2. 注重现代教学手段的使用,发挥教学平台的作用。

  3. 启发式教学,注意与学生互动,积极做好课后辅导、答疑,不断改进教学形式。

  4. 注意教学团队的建设,不断提高教学团队的教学、科研能力。

  5. 设置科学的考核机制,期末、期中试卷符合命题规范要求,必修课须闭卷考试;平时成绩应有多个参考点,确保学生平时成绩评定客观、公正。

  6. 注重实践教学,突出课程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特点。

     

    学校教学评估与督导中心将在学期初、学期中、学期末对标杆课程的建设进行督导、检查,并邀请相关专家进行指导。请各位标杆课立项的负责老师按照质量标准的要求积极开展建设,确保标杆课建设的质量。

     

     

                       刑事司法学院

                                               2019年9月17日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 Copyright © 2015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