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司法学院2020年本科生分散实习方案
发布人:匡华  发布时间:2020-06-19   浏览次数:1180

一、实习目的与任务

毕业实习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目的是通过毕业实习培养学生综合应用知识的能力和从事本学科的科学研究的初步能力,培养学生独立思考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可以检验课堂教学效果,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积累经验。2020年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院学生采取暑期分散实习模式。

 

二、实习组织

(一)领导小组

  长:胡向阳 李宏

副组长:董邦俊 万里雪

  员:匡华 梅功雪 赵轶 

 

(二)实习方式

 分散实习的单位由学生自行落实。学生可以联系公、检、法、司等部门,开展实习;也可以在政府及其相关下属单位,包括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单位进行实习,保证实习效果。

(三)实习时间

 2020年7月18日至2020年8月28日

 

三、实习纪律或注意事项

 1.学生必须按分散实习要求参加实习,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参加实习的,须事先提出书面(电子版)申请,经年级办公室审核后,报院领导批准后方可延期实习。

 2.实习生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纪律与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以及预防新冠肺炎疫情的具体要求。如有违反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3.保质保量,严禁弄虚作假,需严格保证实习天数(40天)。如有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一律取消实习成绩。

4.实习生应严格遵守所在实习单位的作息制度,不得迟到、早退,有事必须事先向实习单位负责人请假,外出两天以上需向所在实习单位人事部门分管领导请假。凡未经请假私自外出的一律按旷课论处,情节严重者,不予评定实习成绩,并按学校相关的教学管理规定处理(请销假制度以实习单位实际制度为准);

5.实习生不得擅自动用实习单位的办公用品、生活用品及劳动工具,尤其是仪器设备和警用器械。因公使用要征求管理人员同意,并妥善保管,如有损坏,应及时向所在实习单位及学院老师汇报,并按实习单位的赔偿制度进行赔偿;

6.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首先,在实习期间要绝对服从实习单位领导及干警的指挥,其次,要服从指导老师的管理,积极工作;此外,实习学生们要尊重实习单位的领导、干警和指导老师,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

7.注意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衣着得体,举止文明。

8.注意安全。实习期间确保家长知情,同时学生需确保人身安全。遵守疫情期间的各项预防、管理规定,确保无传染、无扩散。

具体要求见《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引》——

http://www.hbcdc.cn/index.php/index-view-aid-8619.html?from=timeline#_Toc40722213)

9.实习期间学生们不得向实习单位提出过分的生活和待遇上的要求,要体谅实习单位的困难,要从大局出发,不得发牢骚,有困难需向指导老师反映,由指导老师出面与实习单位协调解决。

 

四、实习报告的撰写要求

毕业生实习结束后,每一位同学都必须写出个人的实习总结报告。实习总结报告的内容包括:实习单位、实习起止时间、实习内容,工作进程,主要收获及心得体会,今后努力方向,对实习的意见和建议。文字上力求简明扼要,不少于3000 字,用小四号宋体字,A4纸打印。实习总结报告经实习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盖实习单位公章后交院(系),作为实习成绩考核的依据。

如果在实习中发现有值得研究的问题,可以单独附研究(分析)报告,字数不限。提交实习单位和实习指导老师审阅,优秀者可以作为实习成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实习考核与成绩评定

实习结束后由实习单位负责人和实习单位出具书面鉴定意见;学生返校后将本人实习总结、实习报告及“毕业实习鉴定表”由班级集中报送学院教学办公室。

(一)成绩评定办法:

1.日常成绩占30%。学生每两周需进行一次实习进度汇报,内容包括:实习照片(工作日常、学习成果等)以及500字的实习心得。实习期间总计汇报三次实习进度,每次十分。辅导员整合后对学生的汇报进行打分,记作平时成绩。由于学生个人原因导致迟交或漏交,每次扣10分,扣完为止。

2.实习结束时实习单位对实习学生的鉴定成绩占35%;

3.实习报告成绩占35%。毕业实践结束以后,学生要写出3000-4000字的毕业实习总结,毕业实习总结要如实反映毕业实践教学的内容、收获、建议和存在的不足,考核时要根据实践教学的内容,由指导老师审阅批改,确定成绩。学生毕业实践教学成绩为该三项成绩按比例折合后的综合结果。实习成绩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制评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0二0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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