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刑事司法学院“读懂中国·永远跟党走”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的通知
发布人:郭青川  发布时间:2021-06-05   浏览次数:741

全院学生:

根据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关于党史学习教育总体部署,以及校团委《关于组织开展“读懂中国·永远跟党走”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的通知》的要求,在“十四五”开局之年,引导学生通过学习宣讲、基层走访、田野调查、志愿服务等方式,体验新时代巨大变化,了解新思想实践伟力,自觉传承红色基因革命薪火,院团委决定在我院范围内组织开展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入下:

一、活动主题

 “读懂中国·永远跟党走”

二、活动安排

(一)活动对象

全院在职专(兼)职团干部及专任教师、在读本科生、研究生

(二)活动形式

本次社会实践项目类别分为科研学术类、燎原专项类。科研学术类项目通过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的方式进行立项。2021年是建党百年伟大时刻,学院鼓励申报科研学术类的项目(团队)将专业知识与党史学习教育,红色文化相融通,解决实际问题,为“献礼建党百年”贡献刑司学子力量。

1.科研学术类

1)线上调查研究:各实践队伍应结合活动内容、课题指南,依托互联网技术,在线上开展问卷调查、电话访谈、数据整理分析、项目研究等工作,通过线上学术调研的形式完成具有学术性及社会参考意义的学术论文或调研报告。

2)家乡实地实践:各实践队伍可以根据线上调查研究选题内容,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在成员各自家乡分别开展问卷发放、入户访谈、走访调研等活动,完善项目数据资料信息,辅助线上调查研究,形成具有深度内涵的调研报告。建议采取线下调研方式的团队选择调研地点时以实习点及附近、居住地附近为主。

全院学生自行组建团队,通过保障安全为第一,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社会实践活动。选题应立足刑法公安专业,紧扣庆祝建党百年主题,融入党史学习,继承党的精神,发扬红色传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实践为基础,以重大问题为导向,以研究为支撑,以我院优势研究领域或优势特色学科为依托进行申报。

 2.燎原专项类

具体内容见通知《关于组织开展刑事司法学院“读懂中国·永远跟党走”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暨第八届“燎原计划”的通知》

恰逢建党百年,按照上级团组织关于开展“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党史学习教育各阶段任务和要求,学院鼓励申报燎原专项类具体类别项目,并将在接下来的实践项目立项资助与校级推荐中进行倾向性的选择。

四、项目申报与工作安排

(一)申报阶段

1.立项评审阶段

 62日—611日 各实践团队负责人向学院申报。之后由学院进行初审,决定各队伍是否向校级推优,校团委在初步审核评审后将公布立项结果,后期学院将进行院级立项的评审。获得立项的队伍根据立项级别差异将获得不同程度的资金补助。

2.中期考核阶段

 20219月上旬,对立项项目进行中期考核,决定是否可以参与结项。具体安排见后续通知。

3.结项评审阶段

 20219月下旬,组织开展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结项评审工作,对立项项目成果进行综合评定,决定是否予以结项。具体安排见后续通知。

4.评优表彰阶段

202110月下旬,组织开展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评优表彰工作。“燎原计划”活动队伍成功立项后,将不再参与后续“燎原计划”志愿服务活动评奖,其项目在通过社会实践结项评审后,统一参与本次暑期社会实践评优评先活动。

(二)申报组别

 1.组别一:学院在职专(兼)职团干部及专任教师、在读本科生、研究生自行组队进行的项目。

 2.组别二:在2020-2021学年共青团工作“五四”综合表彰中获得校级“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的团支部申报项目,队伍成员应均为对应的团支部成员。学院鼓励获得校级“红旗团支部”称号的团支部把握机会,积极申报,并将按照校团委“五四”综合表彰相关要求,对相应支部项目进行初步审核后推荐校级立项。

三)注意事项

 1.人员构成:各社会实践项目(团队)进行申报前必须联系指导老师(立项申报书无指导老师签字则无效),指导老师原则上为1人;参与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各项目负责人不能再作为队员参与其他团队项目,团队(项目)成员不能同时参加3个及以上项目。

 2.成果质量:推荐申报校级社会实践的项目学术不端检测统一使用维普系统,重复率15%及以上为不合格。

 3.报名对接:各队伍需在6.71600前将电子报名表(见附件一)交至团委创业实践部公邮:xstwcysj@163.com,(文件命名格式为项目类型+姓名+班级+项目名称)并加入刑事司法学院2021年暑假社会实践总群:741062581(该群为社会实践项目(团队)群,包含科研学术类和燎原专项类项目,不包括单纯参加燎原计划志愿服务活动的队伍)。

 4.材料报送:各类别项目(团队)须及时完成申报材料并报送,电子版报送于6.102400将申报材料报(以压缩包形式提交,包含《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立项申报书》及其查重报告(简洁报告),命名方式为项目类型+姓名+班级+项目名称)送至提交团委创业实践部公邮:xstwcysj@163.com纸质版(一式两份)于6.11中午1230报送至文治楼103办公室(包含《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立项申报书》、查重报告(原文对照报告)与《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责任承诺书》)。

 5.人员安全:全体学生应注重疫情防控,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实践团队、个人应坚持“就近就便、避免聚集”的原则,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安全防护,严格遵守学校和学院相关实践要求。建议各团队线下调研尽量选择在实习点和居住地附近社区,不提倡远距离外出实践调研。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各团支部应正确认识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重要意义,制定本团支部工作方案,及时对接院团委,上传下达,积极鼓励各团支部成员主动参与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2.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各实践团队负责人应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团队及成员的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实践团队及成员仔细阅读《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责任承诺书》(附件4)并签字,并与纸质版材料同时报送至院团委。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对有实地调研任务的项目进行安全培训,加强实践行程安全对接,将安全作为第一要务,确保实地调研过程安全顺利。

 3.积极宣传,创新成果。鼓励多元化宣传模式,建立覆盖面广、可行性高的宣传机制,引导实践团队、个人通过视频(Vlog、短视频等)、图片(影像日志、主题图册等)、文字(采访、宣讲等)等丰富新颖的宣传形式,扩大实践影响力。鼓励创新成果形式,鼓励以漫画、自制影视作品、3D模型、期刊论文等多样化形式展现实践成果。鼓励参与社会实践的学生在各大校级及以上媒体积极投稿宣传。


联系人:周  洲:156-2318-7217

             陈大伟:182-7147-9148

             高乙晰:191-1569-0678


附件1: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报名表.docx

附件2:暑期社会实践立项书模板(科研学术).docx

附件3:暑期社会实践立项书模板(青年红色丨校友寻访丨公司调研).docx

附件4: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责任承诺书.docx.docx

附件5:2021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pdf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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