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司法学院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考试方案
发布人:刘莉萍  发布时间:2021-06-25   浏览次数:28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经过学生自主报名、资格审查、公示,现结合刑事司法学院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试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实行以考试成绩和素质能力相结合的考核制选拔录取方式。

2、始坚持“按需招生、综合考虑、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严格确保公正性、公平性、科学性,做到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

二、组织管理

刑事司法学院成立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院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管理、统筹联络、协调推进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有序高效开展;成立以专业老师、辅导员为主要成员的专家组,负责考试考核工作。

刑事司法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长:胡向阳 张志刚

副组长:郭泽强 董邦俊 万里雪 周凌 焦俊峰

  

  三、复试安排

对按要求提交完整有效报名信息的考生,学院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分通过、不通过。结果将在刑事司法学院官网中公布。

考试采用线下笔试+线下面试的方式。具体细则如下:

  1、复试形式:线下笔试+线下面试

  考场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泰楼304室

  复试分为刑法学与法学基础相关知识笔试考核+综合面试两部分。

  笔试科目:刑法学与法学基础知识

  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评委提问

  2、复试时长

  笔试考核时长为1个半小时;综合面试时长为8分钟左右(每名考生面试总时长原则上不得超过10分钟)

  3、复试内容

 (一)刑法学与法学基础相关知识笔试考核(满分100分)

重点考察考生对刑法学与基础法学知识的掌握程度。

 (二)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重点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心理素质和法学专业素养。

 四、笔试安排

  1、笔试时间:2021年6月28日18:00—19:30

  2、笔试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泰楼304室

 五、考试要求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作答,并将试卷按时上交。保证卷面清晰,答题纸上面左上角标注考生序号,不允许出现个人姓名等信息内容。

  2、完成全部题目作答及提交,即可离开考场

  3、考生须自觉服从学院的统一安排,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参加考试。考生无故失联造成无法完成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本次考试过程中如果存在下列行为,将取消该生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学校纪委

  1、私自录音、录像和录屏,将考试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2、考试期间作弊;

  3、答题纸上存在不合理标记。

 六、面试安排

  1、面试时间:2021628晚上19:30—21:30

  2、面试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泰楼304、305室

  基本程序如下:

 (1)在第一位考生面试回答问题时,其他考生在候考室等候。

 (2)专家小组面试教师随机提出1-2个的问题,考生现场回答,可以追问。

 (3)了解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专业规划,包括图书阅读、就业意向等多个方面。

 (4)面试结束后,面试老师慎重打分,并汇总签字。

 (5)面试过程中,教师和学生都要遵守面试规范。不得迟到,不得使用手机,遵循回避原则,考生不得泄露个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等个人信息。

 个人面试的具体时间和远程复试具体说明及注意事项,请自行留意刑事司法学院主页后续通知。

  七、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50%(刑法学知识*30%+法学基础知识*20%)+面试*50%(结构化面试*20%+评委提问回答评分*20%+复试小组综合评价*10%)

 思想政治品德、心理健康等情况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综合排名, 综合分相同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预录取。

  八、复试违规处理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九、未尽事宜或其他特殊情况及时与学院工作组或学校招生办沟通。

 为确保科学性、规范性和公平性,复试所有环节都要在《刑事司法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复试情况表》中如实记录,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学院将原始材料(试卷、面试记录等)送学校招生办备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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