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之实习快讯】学院实习生协助武穴警方破获系列纵火案
发布人:刘宇  发布时间:2021-07-28   浏览次数:531

新闻网讯(通信员:韩竞逸程果)6月25日凌晨,武穴市梅川镇一辆三轮车被烧毁,经刑侦大队民警现场勘查,确认系人为纵火案件。由于现场痕迹物证遭高温破坏严重,犯罪嫌疑人反侦查意识强等因素,民警并未获得有价值的线索,导致侦破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此案件发生在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前夕,武穴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专案小组,命令其限期破案

此后几天,梅川镇又接连发生4起纵火烧车案件,涉案金额高达数十万元。此类案件频繁发生,给人民群众的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附近居民人心惶惶,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专班民警加强了对案发地区的走访调查、视频追踪力度,同时扩大搜寻范围,加强案件研判工作,确定此5起纵火烧车案系一人所为,遂并案侦查

7月10日晚22时许,蛰伏多日的犯罪嫌疑人再次作案得手。梅川派出所快速反应、立即出警,通过前期侦查得到的证据线索,结合视频追踪,于7月11日凌晨4时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阮某,并缴获其作案工具。

1 对犯罪嫌疑人的审讯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阮某如实交代了其作案事实和作案动机。为固定证据,消除社会影响,7月11日上午,在梅川派出所的配合下,专班民警押解犯罪嫌疑人指认作案现场。到目前为止,犯罪嫌疑人阮某因涉嫌故意损坏公私财物被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2 马登岳、莫文涛、蔡佳明同学参与押解犯罪嫌疑人辨认现场

在此次与犯罪的斗争中,我院武穴实习分队中的部分同学参与到其中。他们是在市局刑侦大队实习的马登岳、莫文涛、蔡佳明同学和在梅川派出所实习的方云、田小军同学。他们在此次案件中发扬我院学子的风采专注地投入工作,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帮助办案民警们侦破案件、打击犯罪,为维护武穴市治安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他们也在此案件的侦破工作中学习到了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和技巧。

接下来是我们对五位同学的采访

Q1:请问各位实习同学分别参与到了哪些环节呢?

蔡佳明:我是市局刑侦大队的实习生,我参与了连环烧车案的现场指认,做笔录,嫌疑人体检和看守所提审四个环节。

3&图4 蔡佳明同学参与羁押嫌疑人进行现场指认环节

方云:我是梅川派出所的实习生,在本次案件中主要参与了抓捕行动7月11日凌晨,我正在睡觉,大概一点钟有人叫我出警。因为情况紧急,我当时穿着短裤拖鞋,连手机都没有拿就出去了。然后知道了出警是因为接到报警说有人纵火烧车,且这是一起连续纵火案,之前已经有五辆车被烧了,昨晚是第六辆。我们派出所三个人先赶到了现场,当时周围环境一片漆黑,说实话第一次夜间出警还是有点害怕的。我们到现场大概半小时后市局的人来了,我们一起做现场勘察,花了大概一个多小时。然后通过查各处的摄像头,最后确定了嫌疑犯家。我们十几个人把他家围了个水泄不通,我当时负责守的是楼顶的门,他也不肯开门,我们只好用技术手段开锁,最后在他家二楼抓着了他,然后就转移到了市局进行审讯。

5方云、田小军同学参与逮捕犯罪嫌疑人行动

马登岳:我是市局刑侦大队的实习生,我所参与的是羁押犯罪嫌疑人去现场指认的环节。因为连续多天在梅川县发生烧车案件,居民对社区安全以及自身财产较担忧,而这次警方迅速抓获犯罪嫌疑人安定了梅川县居民的心,同时也树立了政府的良好形象,密切警民关系的同时给予了居民安全感。观看笔录后我了解到犯罪分子是三十岁的未婚男性,初中文化水平,父母外出打工,自己工作不稳定,性格内向少有朋友,长时间不与人交流和一些负面的自身经历可能导致其精神状态出现了问题,在放火的时候他会感受到发泄的快感。我们早上出发携犯罪分子前往梅川辨认现场,地面、车辆上的焦痕都是其犯罪的证据。一共有六处现场,且距离相距有几公里,这可能是犯罪嫌疑人怕被发现和熟人认出而更换地方纵火。在羁押指认的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的情绪极其不稳定,不愿意自己激情犯罪的一面展现给外人看,而且其对自身造成的法律后果没有一个具体的认识。

莫文涛:我是市局刑侦大队的实习生,我参与了连环烧车案的提审、制作讯问笔录、现场指认环节11日凌晨,局里面抓到了一名连环烧车案的嫌疑犯,在对他做第一次笔录之后,我和刑侦的几位实习生一起跟着局里的师傅们把他带到他交代的六个现场,让他进行一一指认。

田小军:我是梅川派出所的实习生,在本次案件中主要参与了抓捕行动7月11日凌晨一点半左右,我与方云被叫了起来出警,起初,只是去勘察烧车的现场。随后坐车回到所里,但是因为从监控视频里找到了嫌疑人逃跑线索,我们还没下车就又开出去了,先是到石牛社区查看监控,然后一名社区工作人员和我们继续沿着线索追查,随后又查看在一户居民家里的监控,接着开车到了另一片居民区查看监控,从监控里看到了嫌疑人推着摩托车回去,确定了大概位置。当地一个居民带着我们到了一排房前,从房前瓷砖反光出车轮印,确定了嫌疑人住处。当时我们并没有立即进去打草惊蛇,黄捷警官带着我们围绕房屋勘察有没有后门,防止嫌疑人逃跑。嫌疑人的住处背面并没有逃跑路线,但是房顶上有两个后门。我们从旁边一户居民爬到楼顶,翻到嫌疑人家的楼顶后门口。我和一个姓徐的警官守住那两个门,徐警官给了我一根长棍当做武器,以应对突发情况。当时脑海里就闪现过了学校里学的擒拿格斗、跆拳道,既有点紧张又有点兴奋激动,感觉实习期间的这一次经历很难忘,实习来公安局太幸运了。我们并没有主动出击,而是在等待所里的同志们到来,等同志们到来以后,就从前门破门而入,在二楼将嫌疑人直接制服。接着我们寻找案件证物,当时酒精、T恤、摩托车都在家里找到了,唯独还没有找到作案时的头盔,嫌疑人就死不承认犯罪事实。我们就兵分两路,一路人押送嫌疑人前往武穴市局,留下一部分人继续在周边寻找头盔。我和方云就押送着嫌疑人前往武穴市局,先带嫌疑人去医院做了核酸检测,经过一路上的时间思考,嫌疑人就在达到医院时承认了犯罪事实,并交代了头盔丢弃了。做完核酸后,我和方云继续押着嫌疑人坐车前往武穴市局。在市局的讯问室先录入信息,然后进行讯问笔录。我和方云就在旁边观摩学习前辈们对嫌疑人的讯问。在市局吃完早饭后,给嫌疑人带了早饭去,我和方云就坐公交车回去休息了。

6 田小军、方云同学参与逮捕犯罪嫌疑人行动

Q2:请问各位有在这个过程中学到什么知识吗?

蔡佳明:在这一过程中,我知道了每一项侦查程序的实际意义。嫌疑人能指认出现场,并说明作案手段,可以让司法机关更好地对案件进行定罪,同时执法机关要求犯罪嫌疑人进行指认现场,是为了防止别人进行冒名顶替。提审犯罪嫌疑人可以更好地了解案件经过和案发原因,有助于加快案件侦破,保护受害人权益,做完笔录后总会让嫌疑人写上以上笔录我看过,和我说的相符,这保证了笔录的准确,也能避免扭曲事实的情况发生。给嫌疑人做笔录不能刑讯逼供,要在保证其基本人权的情况下获取信息。

方  云:破解连续纵火案的过程中,我把书上所学的侦查措施应用到了实践当中:现场勘察、摸底排队、视频侦查、逮捕、控制赃物、询问与讯问,我第一次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书本知识对于实践的巨大指导作用。

马登岳:在侦查过程中有很多让我学习的细节,例如为犯罪嫌疑人提供矿泉水时,刑警让我把瓶盖留在自己手里,防止嫌疑人吞瓶盖制造麻烦;在指认现场时拍照要照出明显的方位和细节利于确定现场。侦查工作最忌百密一疏,自己的每一处漏洞都有可能被狡猾的犯罪分子利用。

莫文涛:这是我比较完整接触的一个案件,对于在疫情期间的拘留流程都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体检时测量体温、血压、B超、心电图和核酸检测,如果发烧了就必须上报上级领导,与看守所分管的领导对接,为其安排专属的拘室。

田小军:我认识到侦查过程一环扣一环,要熟悉周边地形,要与民众紧密联系;在应对现场时如果没有把握之前要保持冷静,不可冒然出击;还有就是熟悉到了现场勘察、追踪过程、抓捕行动、讯问过程以及提问交谈语言技巧等都值得学习,还有前辈们处理事情的冷静沉着,周密部署等等。监控也要了解大致分布,及时调取。

Q3:大家在对这次案件回顾、反思的过程中有没有更深层次的领悟呢?

蔡佳明:这个连环纵火案给我的启发是心理有问题一定要及时找心理医生咨询解决,不能压抑太久也不能通过纵火等极端途径发泄。除此之外也要注重日常对百姓的普法工作和青少年犯罪心理产生的及时预防。

方  云:我感悟到了人民群众的重要性:从出警到最后抓获犯罪嫌疑人,整个过程中,民警始终紧紧和人民群众站在一起。他们勘察现场后,首先联系了社区的负责人,在其带领下访问各处群众,使用了群众家中的摄像头,并询问其相关案情,最后才能得以破案。我感受到,如果没有群众的悉心帮助,破案工作将会变得非常困难。在未来的工作中,公安工作一定要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同时要依靠人民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马登岳:得道者多助。公安机关的工作离不开群众,没有群众的积极帮忙和举报,警方的行动不可能开展的那么顺利。同时只有警民关系融洽了,才有利于警方办案节省时间,减少额外的人力物力开销,便于政府开展工作,更好的服务人民。

莫文涛:我感悟到了嫌犯指认现场作为整个案件侦查过程中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的重要性,指认现场有着收集证据材料的重要作用。通过与郭师傅的交流,我对于嫌犯在被逮捕时的状态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像烧车这类激情犯罪,在拘捕时一般不反抗,而像盗窃、诈骗这类案件的嫌疑人一般嘴都比较严,不同的案件性质,嫌疑人的心理状态也是不同的。

田小军:公安工作过程随时都有紧急情况,需要做好随时出警的准备;公安工作过程中随时都有可能会出现紧急情况,受到危险;前辈们身上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沉着冷静的性格,丰富的实战经验;人民公安真的值得人民的尊崇和敬畏,他们是真正在为百姓服务,真正的在做实事,护一方水土,保一方平安。在学校学的东西只有运用到实践中才有意义,真实体验中学到的东西有些是书本上学不到的,我感觉自己需要学的东西还有很多。

Q:本次采访到此结束,感谢各位配合!

可见,各位实习同学通过此案收获良多,无论是对具体的公安工作规范、实用的案件处理手段,还是大局观上的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如何处理警民关系等方面,都有了更为深刻的认知。相信同学们在之后的实习工作、以及未来的学习、工作中将积极运用所学内容,将所得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进步、继续前行!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 Copyright © 2015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