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刑事司法学院实验室兴趣小组的通知
发布人:郭青川  发布时间:2022-03-19   浏览次数:10

为了加强我院国家级司法鉴定中心与本科教学、人才培养深度融通,激发同学们学习兴趣和培育后备人才,我院特发起“走进实验室”倡议和号召,师生共同组建实验室兴趣小组,制定本方案。

一、实验室小组申报对象

刑事司法学院在籍本科生:大一、大二年级同学,高年级如有特别需要可以申报。

二、实验室小组申报条件

1.热爱专业,积极进取,想找到切入点,提升专业兴趣;

2.原则上无挂科,成绩优良,无违纪违规行为;

3.优先考虑条件:在学术竞赛、发明专利、学术论文、课题研究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的,可优先考虑;在年级或者院团委、校团委、其他组织担任学生干部经历可优先考虑;有相应实验室小组对应的课程、实习、实训、社会实践等经历优先考虑。

4.申报时,除报名表外,可自行添加有关实验兴趣小组的相关支撑材料附件。

三、录用程序

1.组成由各实验室兴趣小组导师为组长的材料审核小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分类审阅、评审,根据实验室小组申报条件和实验室小组成员综合素质,综合评定确定实验室小组成员;

2.未纳入本次实验室小组成员且提交报名的同学,同步纳入实验室兴趣小组后备数据库,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补充到实验室兴趣小组。

3.若报名的第一志愿兴趣小组未被录取,填服从调剂根据具体情况可增补到其他兴趣小组。

四、实验室小组组成架构及数量限制

1.测谎小组负责人:付凤、叶明

2.痕迹检验小组负责人:胡向阳、杨敏

3.文件检验小组负责人:刘建华、王小勋

4.声像资料小组负责人:杨立云

5.电子证据小组负责人:牟丽、顾林杰

6.微量物证小组负责人:尤伟、李亚玲

7.人眼识别研究组负责人:胡向阳、童晓雪

备注:1-6实验小组限报10人,7组人眼样本采集小组限报50人;本次共招110人,招满为止;11小组,不可重复申报。

五、实验室小组实施方案

活动一:实验室兴趣小组成立师生见面会

地点:文清4楼会议室

时间:2022324日周四下午1400-1500(暂定)

活动二:实验室兴趣小组日常活动

地点:文清楼各实验室

时间:每周四下午1400-1500,各小组老师可根据自己时间自行协调活动时间

六、实验室小组课程设置及课时规定

1.以各实验室小组组长(带队老师)为主,制定一个学期10次活动的课程方案,具体活动实施根据带队老师教学时间自行安排,纳入老师工作量,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课时。

2.上课形式不限:主题研讨、实验室交流、情景模拟、课程学习等。

3.实验室小组成员按照本科课程管理办法对标实验室课程管理规定,学期末小组老师评分纳入第二课堂课外素质学分。

七、实验室小组其他事宜规定

1.交互机制,一段时间的学习如发现不符合自己的兴趣,可以向组长提出申请,更换到其他实验室兴趣小组,前提是要征求其他实验室小组组长的同意,交互机制的前提是双选机制

2.退出机制,录用后,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申请退出,退出需提交纸质申请,向小组负责老师及组长报备,由实验小组负责人进行审核。

3.增补机制,若中途有小组成员退出不满10人情况,可从后备数据库里进行筛选,补充到实验室小组,实验室小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如有特殊情况,可以打报告的形式到实验室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批。

4.小组成员在进入实验室前进行实验室安全知识学习。应听从组长与导师指挥进行规范实验,小心爱护实验设备。在实验楼内不得追逐打闹,大声喧哗,影响实验室的秩序与安静。

5.小组实验结束后,由组长带领进行实验结果的整理,形成实验总结并上交。实验总结纳入考核。

6.若实验活动开展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小组长应立即联系实验楼负责人或活动总负责人,听从指挥。

八、考核与奖惩机制

1.每次实验活动开始前进行考勤,迟到三次进行警告,无故旷课两次及以上对该成员进行劝退;对于不遵守实验楼管理秩序的学员学院将予以清退,不再允许该学员进入实验楼。

2.对在实验室兴趣小组表现突出,有一定科研成果的同学,年终纳入学院综合表彰。

3.学院按照一个学期2次给予实验室兴趣小组一定的经费补贴。

九、其他

1.电子报名表于3.20日(周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2801952363@qq.com;纸质报名表于3.20(周日)18:00前交给各年级负责人,统一汇总至文治106

2.负责人联系方式:

2021级 廖睿欣 15827151560

2020级 王曼溪 15926427998

20192018级 戴瑶 18971492820


附件:刑事司法学院实验室兴趣小组学员申请表.docx

人眼识别项目兴趣小组简介.docx

刑事司法学院实验室兴趣小组筹备委员会

202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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