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成功举办“中南大比较刑法系列讲座”第四讲——注意义务的规范本质和认定方法主题讲座
发布人:杜焰  发布时间:2022-11-16   浏览次数:10

为庆祝我校刑法学学科研究生招生四十周年,“中南大比较刑法系列讲座”第四讲——注意义务的规范本质和认定方法主题讲座于2022年11月1日下午14在北大法宝学堂正式开讲。本场讲座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涉外刑事法研究中心与刑事司法学院共同主办,北大法宝学堂与北京周泰研究院协办。本次讲座特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璇老师担任主讲人。

本场讲座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周详老师主持。讲座伊始,周详教授对到场嘉宾和与会人员表示热烈欢迎和真诚感谢,并按讲座进程逐一介绍本次讲座的与谈嘉宾,分别是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志远老师;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周遵友老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杨柳老师。此外,周详教授对本次讲座的主题进行了简要介绍,为本场讲座的有效展开做了铺垫。

陈璇教授首先对主办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涉外刑事法研究中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以及程红教授的邀请表示感谢,随即开始了本场讲座的主体内容。

陈璇教授的讲座主要围绕三个方面展开。一是注意义务的规范本质和分类。陈璇教授认为,过失的本质在于,行为人不当地降低了自己遵守规范的能力,而衡量行为人是否不当降低了自己遵守规范能力的标准是注意义务,过失犯正需要借助注意义务填补归责链条上的空白。在注意义务的分类上,陈璇教授以损害结果为中心,将注意义务分为四种,即谨慎对待危险活动的义务、征询了解信息的义务、检验自身能力的义务与对他人监督管理的义务。二是普通过失注意义务的认定方法。陈璇教授指出,能够预见不等于应当预见,就如何建构一个“标准人”以判断行为人是否违反注意义务,他从力素与心素两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三是业务过失注意义务的认定方法。陈璇教授通过两则案例介绍了如何妥当地实现行政法律法规对业务过失犯罪中的空白罪状的填充。

至此,陈璇教授的主讲内容已经告一段落,陈教授再次对大家的聆听表示了感谢。

随后讲座进入了与谈环节

位与谈人王志远教授对陈璇教授的基本立场和法学研究方法论深表赞同,并主要围绕过失罪责界定的突出问题及其解决路径展开进一步阐释。王教授指出,我国当前过失罪责司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结果责任倾向明显,即忽视过失犯罪中对行为的定型化要求;第二,追责范围泛化,即忽视结果归责的基本要求,将结果过失追责的范围不当扩大到依法不应追责的主体;第三,义务赋予过度,即对社会主体的注意义务作超出合理范围的要求,从而导致结果归责过泛。王教授以援引案例的方式分别对上述三个方面的问题进行论证和说明,认为当前刑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应该强调过失实行行为、更新结果归责理念、落实风险分配法理,从而实现对过失罪责的限制。

位与谈人周遵友教授首先对陈璇教授的报告表示了赞赏,并围绕注意义务违反的判断标准,即二元标准说与一元标准说的理解展开了与谈。周教授指出,要理解陈教授的二元标准说与一元标准说,应当理解二者背后的支撑理论。其次,周教授对陈教授关于司法实践对注意义务与填充规范之间的关系缺乏正确认识的观点表示赞同,认为此问题也涉及到行政不法与刑事不法的关系问题,并基于法秩序的统一性原理提出了自己质疑和见解。最后,周教授提出一个医疗事故的案例请陈璇教授以注意义务的观点进行解读。

第三位与谈人杨柳教授对陈璇教授的基本观点表示认同,并就此具体谈了自己的心得。首先,杨柳教授指出陈璇老师准确论述了注意义务的规范本质,有效区分了注意义务与行为规范,杨教授认为这是很有价值的;其次,杨柳老师对陈璇教授就违反注意义务的判断标准所提倡的行为人标准表示认同,并从相反的方面指出对应的抽象的平均人标准之不合理之处;最后,杨柳老师还肯定了陈璇教授对于注意义务判断中填充规则之基本原理的精彩论述。此外,杨教授还就陈老师所举出的车祸案例中因为行为人欠缺能力的状态无法被谴责从而无法将结果归责于行为人的观点提出了疑问和自己的见解。

随后,陈璇教授对三位与谈人的点评表示了感谢并对他们的观点进行了详细回应。

回应结束后,周详教授对本次讲座进行总结。他表示,本场讲座对注意义务的规范本质和认定问题进行了全面且深入的分析,让大家领略了刑法学理论的博大精深,学习了刑法学研究的实践导向,既有理论知识的构建,也有司法实践的观照,是一场极具教义学特色的学术盛宴。最后,周教授对本次讲座的主讲人陈璇教授和与谈人王志远教授、周遵友教授和杨柳教授表示再次感谢,同时感谢北大法宝和北京周泰研究院所提供的技术帮助和平台支持。至此,本次讲座圆满落幕!

北大法宝平台数据统计显示,本次讲座线上听众多达5700余人,获赞8300余次,期间,大家深切思考、热情讨论,在场老师及听众均表示获益匪浅。本场讲座主题突出、观点鲜明,讨论充分,有效阐释了注意义务的规范本质和认定方法这一理论前沿问题,兼具理论导向性和实践操作性,不仅弘扬学术精神、促进学术交流,还激发大家的刑法学习兴趣、开刑法研究视野。中南大比较刑法系列讲座正持续跟进中,期待未来给大家带来更精彩的学术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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