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浩,男,1992年12月生,山东烟台人,东南大学法学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教育部、国家外专局司法鉴定技术应用与社会治理学科创新基地助理研究员,湖北武珞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主要研究方向:刑法解释学、刑法哲学。
学术成果:
在《环球法律评论》《法学》《比较法研究》《行政法学研究》等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二十余篇,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刑事法学》转载、《法治日报》《检察日报》转摘多篇。出版学术专著一部《刑法解释方法论》。
荣誉奖励:
1.获第十三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征文一等奖。
2.获选2023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