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刑事司法学院2024年度本科生优良学风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张瀚文  发布时间:2024-03-28   浏览次数:1184

全院同学: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树立先进典型,汲取榜样力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本科生优良学风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一)优良学风先进集体项目

1.“优良学风班级”

2.“优良学风宿舍”

(二)优良学风先进个人项目

1.“学风建设先进工作者(学生)”

2.“优秀学习委员”

二、评选对象

 “优良学风班级”和“优良学风宿舍”评选对象为全日制在籍在校本(预)科生班级和宿舍,“优秀学习委员”评选对象为全日制在籍在校本(预)科生。“学风建设先进工作者”评选对象为刑事司法学院学习发展中心工作骨干及“朋辈导师”。

三、评选指标

 “优良学风班级”由学院推荐的各班级中产生1个候选班级,其他奖项推荐及获奖指标见附件1

四、评选方式

(一)“优良学风班级”评选方式

1.“优良学风班级”由学院先组织答辩评选,根据评审标准(附件2)推荐候选班级。

2.“优良学风班级”的评选结果由基础分、答辩分两部分构成,基础分由评审专家根据申报材料进行赋分,答辩分由答辩现场评委评审得出。

3.学院拟于331日(周日)组织“优良学风班级”线下答辩,候选班级学习委员代表班级进行答辩展示。

(二)“优良学风宿舍”“优秀学习委员”评选方式

不限制申报数量,申报材料由学院收集汇总后提交至学校,学校统一组织评选,评审标准参考附件2

(三)“学风建设先进工作者”评选方式

评选对象仅限于刑事司法学院学习发展中心工作骨干及“朋辈导师”,由学院根据附件2中的评审标准组织评选,学校对结果进行审核。

五、材料提交

(一)材料要求

申请表(附件3

(二)截止时间

所有参与评选的申报表(附件3)330日(周六)前下午6点发送至xsxxfzzx2024@163.com,评选“优良学风班级”“优秀学习委员”“优良学风宿舍”的纸质版申报表于院级答辩现场提交(院级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其余所有参与评选的完整材料于45日之前打包发送至邮箱xsxxfzzx2024@163.com

六、表彰奖励

学校将对优良学风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获奖者发放荣誉证书及物质奖励,获奖代表将在“学风建设月”表彰大会暨闭幕式上进行风采展示。

七、宣传报道

学校将对优良学风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获奖者先进事迹持续开展系列宣传,并根据支撑材料择优推荐至校外媒体报道。

八、其它说明

(一)除英语四、六级成绩外,其余成果及学习成绩均依据202341-2024331日的时间范围内数据(本次评选可包含20229月至20231月时间范围内数据)。

(二)评选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参评者应遵循诚信原则,如实提交相关资料。学院应对申报表内容及证明材料严格把关。学校审查中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情况,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取消参评者评选资格,空缺名额,不能补报。

(三)请参与评选的人员加群:733136952,群内发放后续通知,未加群后果自负。



九、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刑事司法学院学习发展中心:张瀚文 联系电话:027-88386631

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2024年度先进集体及个人指标分配表.xlsx

附件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优良学风先进集体和个人评审标准.docx

附件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4年度本科生优良学风先进集体和个人申报表.zip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学习发展中心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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