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汉东法学教育基金会于2011年4月8日在武汉发起成立。基金会宗旨是促进我国法学教育与法学研究的发展和繁荣、传承法学精神、培养高素质法学人才、服务社会。为帮助学习成绩优秀、品德良好、家庭贫困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将于近期开展2024年度“吴汉东法学教育基金”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刑事司法学院全日制在籍本科生、研究生(硕士、博士)(不含2024级学生)
二、奖项设置
(一)吴汉东法学教育学生奖励基金
(二)吴汉东法学教育学生励志基金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积极实践、勇于创新,综合素质突出;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于自律、诚实守信、品格高尚,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及和谐校园建设;从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二)学生奖励基金
“吴汉东法学教育基金”2024年“学生奖励基金”是奖励品学兼优并具有领导潜能的优秀学生。本科生学年平均成绩在88分(含88分)以上、研究生综合成绩考评占前10%者均可申报。
(三)学生励志基金
“吴汉东法学教育基金”2024年“学生励志基金”奖励踏实认真,吃苦耐劳,品学兼优,具有榜样作用,积极参加勤工俭学,生活俭朴,成绩优秀,家庭情况较为困难的学生,旨在助困。要求本科生学年平均成绩在85分(含85分)以上、研究生综合成绩考评占前30%,并获得学校贫困等级认定。
四、奖金及名额
(一)2024年度“吴汉东法学教育基金”设立“学生奖励基金”,共计评选奖励4人,每人奖金3000元;
(二)2024年度“吴汉东法学教育基金”设立“学生励志基金”,共计评选奖励4人,每人奖金3000元;
(三)奖励名额
学生奖励基金 | 学生励志基金 |
本科 | 研究生 | 本科 | 研究生 |
3 | 1 | 3 | 1 |
五、申报要求
(一)个人申请
1、申报“学生奖励基金”者,须准备《“吴汉东法学教育学生奖励基金”申请表》(附件1)(含申请人电子版2寸登记照片1张)、附件3、附件4刑事司法学院吴汉东奖学金成果申报清单、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人身份证、所获荣誉等);
2、申报“学生励志基金”者,须准备《“吴汉东法学教育学生励志基金”申请表》(附件2)(含申请人电子版2寸登记照片1张)、附件3、附件4刑事司法学院吴汉东奖学金成果申报清单、附件5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证明、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人身份证、所获荣誉证明等)。
(二)材料提交
1、申报“学生奖励基金”者
附件1、附件3、附件4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人身份证、所获荣誉等)的电子版须于2024年12月2日22:00前提交到lys052024@163.com;附件1、附件4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人身份证、所获荣誉等)的纸质版复印件须于2024年12月3日14:30—17:00提交至文治楼103办公室。
2、申报“学生励志基金”者
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人身份证、所获荣誉)的电子版于2024年12月2日22:00前提交到lys052024@163.com;附件2、附件4、附件5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人身份证、所获荣誉等)的纸质版复印件须于2024年12月3日14:00—17:00提交至文治楼103办公室。
所有纸质版材料准备3份,用A4纸双面打印,必须确保真实可靠。
六、评选方法
(一)材料审核(60%)
学院评审小组成员按《刑事司法学院吴汉东奖学金推荐评选办法(试行)》审核材料。
(二)线下答辩(40%)
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三)公示
学院结合材料审核、线下答辩以及综合考察结果确定拟推荐人选,并予以公示。
(四)说明
青马工程学员(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同等情况下优先推荐
(五)报名者须同步加入“申报群”,重要事项将在群内通知
刑事司法学院吴汉东奖学金推荐评选办法(试行).pdf
附件1.doc附件2.docx附件3.xls附件4刑事司法学院吴汉东奖学金成果申报清单.xls附件5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说明.docx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委员会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