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吴汉东法学教育基金” 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张凡稷  发布时间:2024-11-29   浏览次数:768

吴汉东法学教育基金会于201148日在武汉发起成立。基金会宗旨是促进我国法学教育与法学研究的发展和繁荣、传承法学精神、培养高素质法学人才、服务社会。为帮助学习成绩优秀、品德良好、家庭贫困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将于近期开展2024年度“吴汉东法学教育基金”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刑事司法学院全日制在籍本科生、研究生(硕士、博士)(不含2024级学生

二、奖项设置

(一)吴汉东法学教育学生奖励基金

(二)吴汉东法学教育学生励志基金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积极实践、勇于创新,综合素质突出;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于自律、诚实守信、品格高尚,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及和谐校园建设;从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二)学生奖励基金

吴汉东法学教育基金”2024年“学生奖励基金”是奖励品学兼优并具有领导潜能的优秀学生。本科生学年平均成绩在88分(含88分)以上、研究生综合成绩考评占前10%者均可申报。

(三)学生励志基金

吴汉东法学教育基金”2024年“学生励志基金”奖励踏实认真,吃苦耐劳,品学兼优,具有榜样作用,积极参加勤工俭学,生活俭朴,成绩优秀,家庭情况较为困难的学生,旨在助困。要求本科生学年平均成绩在85分(含85分)以上、研究生综合成绩考评占前30%并获得学校贫困等级认定。

四、奖金及名额

(一)2024年度“吴汉东法学教育基金”设立“学生奖励基金”,共计评选奖励4人,每人奖金3000;

2024年度“吴汉东法学教育基金”设立“学生励志基金”,共计评选奖励4人,每人奖金3000;

)奖励名额

学生奖励基金

学生励志基金

本科

研究生

本科

研究生

3

1

3

1

五、申报要求

(一)个人申请

1、申报“学生奖励基金”者,须准备《“吴汉东法学教育学生奖励基金”申请表》(附件1)(含申请人电子版2寸登记照片1张)、附件3附件4刑事司法学院吴汉东奖学金成果申报清单、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人身份证、所获荣誉等);

2、申报“学生励志基金”者,须准备《“吴汉东法学教育学生励志基金”申请表》(附件2)(含申请人电子版2寸登记照片1张)、附件3附件4刑事司法学院吴汉东奖学金成果申报清单、附件5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证明、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人身份证、所获荣誉证明等)。

(二)材料提交

1、申报“学生奖励基金”者

附件1、附件3附件4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人身份证、所获荣誉等)的电子版须于202412222:00前提交到lys052024@163.com;附件1附件4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人身份证、所获荣誉等)的纸质版复印件须于20241231430—1700提交至文治楼103办公室。

2、申报“学生励志基金”者

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人身份证、所获荣誉)的电子版于202412222:00前提交到lys052024@163.com;附件2附件4附件5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人身份证、所获荣誉等)的纸质版复印件须于20241231400—1700提交至文治楼103办公室。

所有纸质版材料准备3份,A4纸双面打印,必须确保真实可靠。

六、评选方法

  (一)材料审核(60%

学院评审小组成员按《刑事司法学院吴汉东奖学金推荐评选办法(试行)》审核材料。

  (二)线下答辩(40%

   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三)公示

学院结合材料审核、线下答辩以及综合考察结果确定拟推荐人选,并予以公示。

(四)说明

青马工程学员(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同等情况下优先推荐

(五)报名者须同步加入“申报群”,重要事项将在群内通知

刑事司法学院吴汉东奖学金推荐评选办法(试行).pdf


附件1.doc附件2.docx附件3.xls附件4刑事司法学院吴汉东奖学金成果申报清单.xls附件5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说明.docx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委员会

202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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