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学生通讯员 郭东来 摄影 孙惟安)11月28日19时30分,“刑司新文科大讲堂——重申刑法谦抑主义”主题学术讲座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文治楼二楼会议室成功举办,讲座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本次讲座特邀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何荣功教授主讲,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董邦俊教授担任主持人,刑事司法学院部分博士、硕士研究生参与讲座。
讲座伊始,董邦俊教授对何荣功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简要介绍了何荣功教授的学术背景和研究成果。
何荣功教授指出,当今刑法面临的一大问题是谦抑主义的变形,并结合20年来犯罪人数数据说明了刑法扩张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对于刑法扩张过度的反思。他从刑法谦抑主义与轻罪立法、刑法谦抑主义与立法技术、刑法谦抑主义与积极主义刑法观、刑法的谦抑性与预防刑法四个方面展开阐述。
在刑法谦抑主义与轻罪立法方面,何荣功教授将我国违法与犯罪区分的二元体系和西方一元体系进行对比,探讨两种制裁体系的制度逻辑以及对应的司法运行机制,对我国刑法的适用提出了“不严不厉”的展望。同时,他深入分析了刑法适用扩大化的表现、轻罪立法的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强调了以立法设置必要门槛维护刑法谦抑性的现实性和必要性。关于刑法谦抑主义与立法技术,他阐述了将何种行为规定为行为犯才具有正当性,并结合具体案例分析了高利转贷罪、骗取贷款罪作为行为犯在司法实践中的不合理之处,强调刑法谦抑性需立法技术保障,对于可能造成法益侵害结果、但也可能带来社会经济发展的行为应采用慎重采用行为犯的立法技术。在刑法谦抑主义与积极主义刑法观的介绍中,何荣功教授对相关刑法条文作出回顾,指出刑法应保持中性和谦抑,积极刑法观存在诸多问题,犯罪与刑罚是“病与药”的关系,积极刑法观违反了刑法谦抑性和本性。针对刑法的谦抑性与预防刑法,何荣功教授以恐怖犯罪和网络犯罪为例,提出刑法应是制裁而非预防。网络犯罪以其匿名性和扩散性给打击犯罪带来了巨大挑战,使得犯罪化原则发生变化,刑法的谦抑性也随之动摇。他强调,刑法是一把双刃剑,刑罚是一种被正当化的必要的恶,当前我国应摆脱对刑法的过度依赖。
随后,到场同学踊跃提问,就轻罪治理、犯罪记录封存、立法与司法的相互配合等问题与何荣功教授进行了进一步的交流。现场讨论热烈,学术氛围浓厚。
讲座最后,董邦俊教授对何荣功教授的精彩讲授表示感谢,并总结评价本次讲座。他指出,何荣功教授的讲座内容结合新时代背景,用理性主义的观点看待发展中的矛盾和矛盾中的发展,用科学的观念引导矛盾的化解,具有很强的思辨价值和挑战意义,并鼓励同学们深入研究相关问题。至此,讲座在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
本次主题学术讲座内容丰富、逻辑清晰,为同学们理解刑法谦抑主义提供了刑法价值的新视角、新方法,对于鼓励同学们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具有重要作用。
审核人:董邦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