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司法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学雷锋月”——“星级志愿者”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张凡稷  发布时间:2025-03-12   浏览次数:10

全院学生:

为进一步弘扬雷锋精神的时代价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关于志愿服务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第62个“学雷锋纪念日”暨第26个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来临之际,经校团委、校志愿者协会研究,学校决定开展“星级志愿者”表彰工作。

学院团委接校团委通知,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我校在读在籍的本科生、研究生,在志愿中国志愿服务管理平台(志愿汇APP)注册并加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组织的志愿者。

二、评定办法

详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星级志愿者认定办法》(附件1)

三、评定类别

星级志愿者认定分为五个等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

四、评定安排


(一)个人申请

符合申报条件的志愿者,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星级志愿者”申请表》(附件2),向我院志愿者协会提出申请。其中,服务工时统计截至2025年3月10日22:00。

(二)学院认定

学院团委(团总支)、志愿者协会参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星级志愿者”评选办法》规范开展星级志愿者认定工作,并公示认定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报校志协审核。

(三)学校审核

校团委、校志愿者协会负责对各学院报送的认定结果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

(四)表彰宣传

校团委将对星级志愿者进行表彰,并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习宣传推广活动。

五、报名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志愿者将申报表打印为双面的纸质材料,于2025年3月14日上午8:30—11:30或下午2:30—5:30送至文治楼一楼会议室,并出具志愿汇工时数以审核资质。

注:往年已获评“星级志愿者”的本校志愿者,若志愿星级未发生变化,不可参评本年度的“星级志愿者”。


附件:

附件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星级志愿者”认定办法.docx

附件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星级志愿者”个人申报表.doc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委员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志愿者协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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