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司法学院2025年博士招生资格审查结果公示和综合考核具体安排
发布人:吕兰  发布时间:2025-03-18   浏览次数:581

各位考生:

按照学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经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小组组织专家审核,根据《刑事司法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中公布的拟录取指标数按1:3比例由总分从高到低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现将博士招生资格审核结果及进入综合考核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综合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现场确认

(一)时间:2025年3月20日(周四)下午2:30-4:30。

(二)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文治楼二楼会议室。

(三)考生须交验以下材料:

1、交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

2、《2025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报成功后通过报名系统双面打印并签名);

3、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能如期毕业的研究生学籍证明;硕博连读学生提供硕士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获得境外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有效期内硕士学位证书验真报告。提交1份《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认证办法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取得境外大学文凭的考生报到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相关认证流程请查询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本条不适用于“硕博连读”研究生;

5、外语等级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只提供最高等级证书即可);

6、博士政审函调表(见附件);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还需提供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骨干计划资格申请平台审核界面相关截图证明

以上书面材料均为1份,采用A4纸按顺序装订,由申请者在综合考核报到时提交,一经收到,恕不退还。现场确认所有环节必须由考生本人完成,不得由他人代办。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确认的,视同本人放弃考试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其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毕业院校和所在单位。


二、综合考核

1. 笔试

我院综合考核笔试安排在2025年3月21日(周五)在文澴楼540举行,进入综合考核名单的考生外语考试均为英语,具体信息如下:

专业

笔试科目

分值

笔试时间

笔试地点


刑法学

专业1:中国刑法学

100分

上午8:30-10:00


文澴楼540

专业2:外国刑法学

100分

上午10:00-11:30

外语:大学英语

(或小语种)

100分

下午2:30- 4:00

侦查学

专业1:刑事法学基础(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

100分

上午8:30-10:00


文澴楼540

专业2:侦查学

100分

上午10:00-11:30

外语:大学英语(或小语种)

100分

下午2:30- 4:00

注意事项:

1)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入场。

2)未在指定时间参加笔试的,视同放弃。

3)各考核科目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及格,任意一个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 面试

我院综合考核面试满分为100 分,其中专业140分,专业240分,外语占2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面试安排在2025年3月22日(周六)上午9点在文澴楼516-518举行(考生需提前20分钟到达抽签),具体信息如下:

专业

面试时间

面试地点

备注

刑法学

322日(周)上午9:00开始

文澴楼516

候场室:文澴楼515

侦查学

322日(周)上午9:00开始

文澴楼518

候场室:文澴楼517

注意事项:

1)面试专业1、专业2与笔试专业考试科目保持一致。

2)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入场,提前20分钟,到达候场地点进行抽签。

3)未在指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同放弃




3.综合考核成绩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试行)(中南大研字〔202011号)文件精神,综合考核科目为2门专业课和1门外语,各考核科目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及格:

专业1总成绩= 专业1笔试成绩*60%+ 专业1面试成绩(满分40分)

专业2总成绩= 专业2笔试成绩*60%+ 专业2面试成绩(满分40分)

外语总成绩=外语笔试成绩*80% + 外语面试成绩(满分20分)

综合考核总成绩=专业1总成绩+专业2总成绩+外语总成绩


三、其他

对口支援计划报考考生待实际指标下达后统一参加后续综合考核,请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和我院官网后续通知。


四、拟录取

根据学校实际下达的指标数,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进行录取,考生总成绩按四舍五入规则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考生总成绩=材料审核成绩(满分100分)+综合考核总成绩(满分300分)。如果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总和(满分300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窗体顶端

刑事司法学院

                          2025318



刑事司法学院2025年博士资格审核结果及进入综合考核名单3.17.xlsx

2025博士政审函.doc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 Copyright © 2015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