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延期、2017年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学生、教工)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吕兰  发布时间:2018-06-13   浏览次数:423

 学院全体研究生教育工作者、全体研究生:

接校研究生院通知,2016年及以后“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立项、结项评审工作均由各学院自主开展。学院将于2018年07月2-06日前开展2016延期、2017年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结项工作。

一、2016年度延期项目

     2016年刑事司法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学生、教工)项目结项结果:http://cjs.zuel.edu.cn/2017/1102/c3124a176711/page.htm

二、2016年度延期项目结项要求

http://cjs.zuel.edu.cn/2016/1021/c3124a101593/page.htm

备注:根据2016年度研创结项评定小组意见,部分学生的项目延期1年。结项条件变动如下:1.博士生的结项不要求单独署名,必须C刊,挂第二作者可以,但导师必须是第一作者;2.硕士生项目,普刊标准和学校评定奖学金要求的普刊标准保持一致,结项条件为2篇普刊或1篇C刊。所有论文都要求法学的相关性,科研成果日期必须在立项之后本次结项之前,即:2016年11月30日-2018年7月初。

三、2017年度研创立项项目(学生及教工)

http://cjs.zuel.edu.cn/2017/0630/c3124a170347/page.htm

2017研创结项要求

教工项目:http://cjs.zuel.edu.cn/2017/0525/c3124a166849/page.htm

学生项目:http://cjs.zuel.edu.cn/2017/0525/c3124a166850/page.htm

备注:科研成果日期必须在立项之后本次结项之前,即:2017年7月5日-2018年7月初。

请各位课题负责人根据结项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纸件版一份,并于2018年6月27日(周三)之前提交到文治楼204,电子版请自行保存,以备核查。

四、申请项目延期的请提交延期申请表。

      研究生作为负责人的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为1年,超建设期限的项目允许延期一次,逾期不结项者予以撤项。其他未尽事宜应按照《中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管理办法》执行

 

教工项目结项报告书(教育教学理论研究、研究生精品课程与教材建设).doc研究生课题结项报告书(硕士、博士).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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