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胡向阳教授作为湖北省政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承担了“推进湖北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湖北省政府智力采购重点项目。为完成向省政府提供决策建议报告任务,4月11至13日,胡向阳院长一行赴恩施市司法局及下设乡镇,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调研工作。此次调研得到恩施市市委、政法委、信访局及市司法局的大力支持,恩施市副市长张伟、政法委副书记秦、司法局长胡兵市、信访局局长谭大会等领导参与了座谈工作进展顺利,成果丰硕。
12日上午,胡向阳院长一行在市司法局有关领导陪同下到屯堡乡参观、了解法律顾问团的工作情况。调研组首先来到花枝山村委会,听取屯堡乡党委副书记袁铭芳介绍 “律师进村、法律便民”的工作情况,并参观了花枝山村的律师工作室。
接着调研组驱车前往屯堡乡政府,在屯堡乡政府四楼会议室,与党委副书记袁铭芳、屯堡司法所所长李美略及部分屯堡乡村委会(居委会)主任、乡综治专干就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情况进行了深入交流,会议现场气氛热烈,发言踊跃。
12日下午,在恩施市司法局一楼会议室,调研组参加了“推进湖北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调研座谈会。会议开始,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兵介绍了恩施市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情况,之后市政法委副书记秦专念、市信访局局长谭大会、恩施市司法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任兴文、湖北夷水律师事务所政府法律事务部主任郭天一分别就该问题进行了发言。听取发言后,调研组与座谈人员采取“一问一答”的方式就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机制、经费保障、队伍建设、创新发展、信息平台等具体事宜进行了深入讨论。下午17:30,座谈会顺利结束。
通过此次调研工作,调研组收集了大量的第一手的文本资料与访谈资料,基本掌握了民族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情况,为湖北省政府治理成果采购重点项目《推进湖北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研究》的顺利结题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