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科教师到内蒙古进行社区矫正调研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8-28   浏览次数:58

2016年8月20日,我院副院长童德华教授率团到内蒙古从事社区矫正工作调研。随团人员有周详教授、夏朝晖副教授、丁友勤副教授、周凌副教授、胡先锋老师刑法学科教师和博士生耿立峰、李江。

2016年8月21日,调研团队到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司法局调研。内蒙古司法厅2004年就开始试点工作,是开展社区矫正比较早的地区。在内蒙古司法厅的安排下,调研团队参观访问了集宁区司法局。该局曾荣获全国法制宣传先进单位,其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在全国处于先进地位。在该局朱局长的带领下,调研团队实地走访了该局社区矫正中心。集宁区社区矫正中心设施齐全,功能合理,集管理、教育、培训、心理矫治、公益劳动为一体,该中心建立了网络化管理体系,工作规范。调研团队不仅听取了中心主任的介绍,还翻阅了社区矫正工作档案,与志愿者进行了交流。通过调研,团队认识到当前社区矫正的发展现状与有待改进的问题。之后,调研团队一行到该局辖管的泉山街司法所实地考察。最后,双方就后期的培训与学生实习达成了初步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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