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马尔堡大学Prof. Gilbert Gornig教授和Dr. Adrianna Michel博士来我院讲学
发布人:杜焰  发布时间:2017-03-30   浏览次数:593

德国马尔堡大学Prof. Gilbert Gornig教授和Dr. Adrianna Michel博士来我院讲学

新闻网讯学生记者张艺3月28日下午2时,我院邀请到德国马尔堡大学法学院院长Prof. Gilbert Gornig教授及于法学院任教的Dr. Adrianna Michel博士,在文治楼二楼会议室举办了以“德国警察法立法体系导论”和“德国警察法意义上的秩序干扰者”为主题的学术讲座。我院院长胡向阳教授、副院长童德华教授、杨柳老师、法学院张青波老师等出席本次讲座,刑法学研一、研二的学生聆听了本次讲座。讲座由童德华教授主持,张正宇老师全程翻译。

首先,Prof. Gilbert Gornig教授开始了以“德国警察法立法体系导论”为主题的学术交流。Gornig教授从预防性警察行为所面临的现实问题谈起,介绍了公共安全部门和警事部门的区分、德意志联邦内的警察法和国家安全法、预防性及压制性警事措施,又结合具体案例向大家具体介绍了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危险、妨碍人、自由裁量权以及合比例原则、强制执行措施、排除损害以及损害求偿权等具体问题,并在最后对德国警察法立法体系提出了自己的展望。

稍事休息,Dr. Adrianna Michel博士开始了“德国警察法意义上的秩序干扰者”为主题的学术交流。首先,Adrianna博士谈到了警察法意义上的有责者即妨碍人这一概念,并讨论了存在多个妨碍人的场合。接下来,她又谈及公权力主体的警察法上的义务和警察所享有的紧急避险权。最后,她结合一些现实问题进行了探讨。演讲完毕,在场听众对两位外国学者的精彩演讲报以热烈的掌声。

  

接下来是提问环节,来自我校法学院的张青波老师用流利的德语问道,“为何在二位的交流中没有提及‘风险行政法’的概念”。Prof. Gilbert Gornig教授通过举例进行了解释,认为风险行政法的提及会使危险预防中的“危险”扩大外延,而导致警察权力难以受到约束,对“危险”应作限制性解释。

  

最后,童德华教授对本场讲座进行了总结并向两位外国学者赠送了礼物,以期待与国外优秀学者开展更多的学术交流活动。至此,本场讲座在听众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 Copyright © 2015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