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院级优秀研究生干部、学术节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人:王晓丹  发布时间:2023-05-09   浏览次数:10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营造积极向上、争先创优的育人环境,促进优良校风、学风建设,教育引导广大研究生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扎实开展各项主题教育,学院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院级优秀研究生干部、学术节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奖项评选工作遵循民主公开、优中选优的原则,力求公平客观、实事求是。

二、表彰项目

1、院级优秀研究生干部

2、院级学术节先进个人

三、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积极遵守和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记录;

3.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行,乐于奉献,服务意识强,积极参与校、院两级的学术、文体、权益及各项主题教育活动;

4.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组织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骨干示范和模范带头作用发挥突出,能调动广大研究生的积极性,工作效果突出;

5.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秀,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扎实,未出现不合格(补考、重修)课程情况。

二、评选程序:

1.申请者只能申请一项,并按要求填写院级《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表》(附件一)、院级《学术节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二)

2.从研究生会干部中推选产生的院级优秀研究生干部0-3名、院级学术节先进个人0-3

南湖青年刑法沙龙推选产生的院级学术节先进个人0-1名

班级推选的院级优秀研究生干部人数如下:22级公安0-1名、22级刑法0-2名、21级公安0-1名、21级刑法0-2名、博士0-2

3.各推选组织于5月12日前提交推荐申报表纸质版213院研办在初评名单基础上进行复审。

4.此次评选请各推选组织高度重视,统筹指导,严格规范评审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宁缺毋滥。如有学生对初评结果有异议,应及时予以复议;复议结果如有变动,应将复议后的结果予以公布。

 

刑事司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35月9

附件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表.docx

附件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学术节先进个人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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