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刑事司法学院2023-2024学年共青团工作“五四”志愿类项目表彰的通知
发布人:张凡稷  发布时间:2024-03-17   浏览次数:991

全院同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志愿工作的重要指示,发掘先进典型、树立精神楷模,展现新时代青年的优秀品质与价值追求,根据校团委《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共青团工作“五四”综合表彰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院志愿者协会决定开展刑事司法学院2023—2024学年共青团工作“五四”优秀志愿者表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

个人奖:校级优秀志愿者、院级优秀志愿者、十佳志愿者

二、奖项说明

(一)名额及评选办法

详见附件一:表彰项目说明。

(二)注意事项

1.个人奖项申报对象应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在读本科生以及研究生注册志愿者。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或受过处分但已过处分期。

2.“校级优秀志愿者”申报人的累计服务信用时数(计算时间起止为2023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工时原则上以志愿中国后台数据中为准)不少于50小时,典型事迹被校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报道的,或获得校级及以上志愿服务相关荣誉的,可优先考虑。

3.“院级优秀志愿者”申报人的累计服务信用时数(计算时间起止为2023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工时原则上以志愿中国后台数据中为准)不少于25小时,获得院级及以上志愿服务相关荣誉,或被院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报道等情况者,可优先考虑。

4.“十佳志愿者”申报人应参加10次以上志愿服务活动,累计服务信用时数(计算时间起止为2023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工时原则上以志愿中国后台数据为准)不少于100小时,且十佳志愿者需要经由答辩程序后推荐选送校团委参评。

三、材料报送

根据工作实际,各项申报材料均采用线上报送方式,各类别对应材料模板详见附件一:表彰项目说明,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送方式

1.“十佳志愿者”个人申报材料及包含个人信息的汇总统计表压缩打包并命名为“姓名+十佳志愿者+申报材料”,由个人在3月24日17时前自行报送至院志愿者协会工作邮箱xszx202303@163.com,并加入QQ群:726078901,后续有关遴选答辩事宜将在群内通知。

2.“校级/院级优秀志愿者”申报由个人填写申报材料,按照“姓名+校级/院级优秀志愿者+申报材料”对压缩包进行命名,在3月21日23时前报送至院志愿者协会工作邮箱xszx202303@163.com。

(二)报送要求

1.格式要求:所有材料均需按照“附件二:申报材料”填写。材料需使用Word排版,正文部分使用仿宋_GB2312字体,字体见“附件三:申报材料撰写所用字体”,字号为四号,行距为固定值23磅;活动照片控制在10张以内,图片须有相关注释,且须为原版不压缩图片。

2.字数要求:个人类奖项申报材料不多于1500字。相关证明材料应按照精简节约的原则酌情添加附件。评选办法另有规定的以评选办法为准。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学院内各团支部、各团学组织需高度重视此次评优工作,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进行落实,并就相关工作积极主动向院团委进行汇报,保证申报工作有序进行。

2.精心组织,积极宣传。学院内各团支部、各团学组织要积极宣传动员团员青年广泛参与,要通过本次表彰评选全面总结学院志愿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团员青年的教育引领,注重培养选树先进团员青年集体和个人,切实提升共青团工作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

3.此次评优工作接受全校师生监督,如在评比过程中发现任何违规违纪行为,请以书面形式报送至院团委,一经核实,取消相应评优资格。本次表彰工作最终解释权归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委员会所有。



附件:

附件一:表彰项目说明.docx

附件二:申报材料.zip

附件三:申报材料撰写所用字体.ttf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委员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志愿者协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七日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 Copyright © 2015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