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专业分流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专业分流管理实施细则》,学院对2023级公安类本科生进行了专业分流,现将分流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6日--11月8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在11月8日下午17:00前,将书面复议申请交到刑事司法学院教学办(文治208)。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7-88386314
附件:刑事司法学院2023级专业分流结果公示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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